湖北日報訊 (記者張曉峰、禮服楊宏斌、通訊員王藝園、陳播)20萬公眾發表意見、70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建議、60多位專家研究論證、20多次較大修改、4次提請審議……昨日下午,荊楚萬眾熱盼的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》在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閉幕大會上獲高票通過,將於今年7月1日實施。
  省委書記、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鴻忠說,這是我省首次把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、人民群眾普遍關註的重大立法事項,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通過,具有重大戰略萬利多製冰機意義。
  湖北“優於水”:長江漢江交匯,關鍵字廣告千湖萬河縱橫;湖北也“憂於水”:各類污水排放,造成水質下降,重點監測的湖泊中有一半的水質已淪為四類以下。
  讓“千湖之省”碧水長流,是荊楚民眾的共同心聲系統傢俱。為此,省人大常委會2012年初啟動水污染防治條例立法工作,並決定將該條例立法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。
  “條例構建了我省歷來最嚴格的水污染防治制度。”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、常務副主任李春明介紹,條例經全體房屋貸款會議審議確定嚴管排污、嚴厲處罰;對水污染取上限處罰、“按日連續處罰”;
  規定私設暗管排污最高罰50萬元,瞞報事故排污單位最高罰30萬元,在湖泊養珍珠最高罰10萬元。
  大會審議期間,代表們共提出260條意見和建議。據此,條例進行多處修改,如對行政首長追責更嚴,增加了“引咎辭職”規定;瞞報慢報事故處罰下限提高;明確政府應加強排污管網建設等等。
  經三次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和代表大會會議審議通過,護水重典誕生。
  “條例的多項規定為全國首創。”武漢大學環境法學專家李廣兵副教授說,實行水污染防治行政首長負責制、目標責任制和水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;建立企業“環保誠信檔案”並向社會公開,檔案作為企業信用貸款的重要依據,等等,開全國先河。
  獲知條例通過,武漢著名環保志願者、被武漢市水務局任命為東湖“民間湖長”的柯志強說,十年來,他遇有餐館向湖中排污便向管理部門舉報,但管理部門也管不了,因為我省水污染防治法規還不太健全。如今,條例規定,餐館直接向水體排污的,最多可罰款5萬元。“環保志願者有了更好的法律武器。”
  獲知家鄉出台護水嚴法,北京湖北籍作家梅潔十分高興:“湖北是南水北調水源地,水環境全國關註。我一定把這個好消息告訴更多京津百姓。”
  (原標題: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》獲高票通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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