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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 記者 張維 近日,天津市委組織部、市人社局、市公務員局出台文件,明確從今年開始,逐步建立起全市統一規範的任職培訓制度和教育培訓體系,確保新晉升處科級職務的公務員在任職一年內實現應訓盡訓,不斷提高履職盡責、服務群眾的本領。
  一是明確培訓內容。堅持“圍繞中心、服務大局,以人為本、按需培訓,學用一致、註重實效”的原則,按照新任職務的要求,對新晉升處科級公務員進行黨性教育、法治教育、廉政教育、履職能力等公共科目及基礎知識的培訓,重點提高其勝任新職務工作的能力。
  二是明確部門職責。市委組織部、市公務員局負責全市公務員任職培訓工作的綜合管理、指導推動、監督檢查及市級機關新晉升處級公務員調訓工作。各區縣委組織部、公務員局和各市級機關對本區縣、本系統任職培訓工作進行管理,並負責所屬機關新晉升處、科級公務員調訓組織實施工作。各級黨校(行政院校)負責任職培訓教學組織實施工作。
  三是明確調訓方式。市委組織部、市公務員局每年一季度,編製下達年度培訓計劃,並安排培訓班次,點名調訓。各區縣委組織部、公務員局,各市級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所負責的任職培訓計劃和方案,完成法律、法規規定的任職培訓任務。
  四是明確結果運用。各單位處科級公務員任職培訓完成情況將與公務員日常管理相結合,作為調整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的重要依據。新晉升處科級職務公務員參加任職培訓的情況及考試考核結果,將作為公務員考核的重要內容和任職、晉升的重要依據。
  今年,天津市將從市級機關新晉升的處級領導職務人員開始調訓,採取學習與實踐相結合的方式,組織5期任職培訓。同時,根據培訓實施的具體情況,逐步向處級非領導職務擴展。  (原標題:天津市建立處科級公務員任職培訓調訓制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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